郭阳估摸着这事到最终,最好的结果就是夜来香方面予以让步,给点经济赔偿,交出打人的保安,由警方依法处置。
这点事,还不至于损伤到宋大昌的根本。
但要想让拥有大昌集团作为后盾的夜来香让步,又何其艰难。
至少,这不是新闻媒体一两篇稿子曝光能达到的。
“小郭,晓刚的事就麻烦你们了,这种不法商人,唆使保安动手伤人,罔顾法纪!希望你们新闻媒体能够秉公对待,赶紧曝光这种丑行恶行,给晓刚他们讨一个公道!”向群紧握着郭阳的手,晃荡着殷切道。
“阿姨,我们接到读者爆料,出一篇新闻稿是没有问题的。但我们毕竟不是公安机关,新闻稿也不能作为调查结论,我们只能就事论事,对此事展开采访调查,尽量还原事件真相,但我们报纸本身是不能做出任何评价的!”
郭阳轻轻道。
事实是一回事。但事实必须要建立在有效的证据之上。
现在夜来香与彭晓刚两方各执一词,后者指责夜总会保安非法伤人,夜来香则坚决予以否认。就算郭阳知道彭晓刚所说没有半点虚假,也不能据此论定。
重要的是警方的调查结论。
在来医院的路上,郭阳拗不过林美美,还是绕道去了一趟出警的红旗路派出所。
但派出所方面不提供任何纸质的或者正式书面的东西,只是一再口头表示,会深入调查,但可只要涉及事件本身,就不发表任何意见,一概以“尚需调查、暂时无可奉告”回应。
所以,这已经是郭阳作为新闻记者,接到新闻热线采访任务,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新闻稿可以写。
但一定不能带有任何的主观色彩,只能描述事件经过,不做任何评价。
向群微微皱了皱眉:“小郭,你难道不相信阿姨和晓刚吗?”
郭阳苦笑:“阿姨,我和晓刚是老同学,互相之间知根知底,他是什么人我当然很清楚,说白了,这事明摆着——夜来香的保安非法伤人,但我们都知道,这种结论只能由警方出具,我们新闻媒体是没有这个执法权限和评价权的……”
向群沉默了一阵,才又道:“我正在跟市局的领导交涉,这一回,我非要给晓刚讨一个说法!”
郭阳点点头:“阿姨,当务之急的是,我们会尽力呼吁警方介入调查——”
郭阳的话还没说完,隔壁床上一直在闭目养神的伤得更重的李平突然插话道,声音嘶哑无力:“对,不行就告他狗日的,我就不信这朗朗乾坤还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郭阳,你要讲哥们感情,就帮我们这个忙,无论花多少钱,都由我来承担!”
你来承担?你能承担什么?郭阳心里冷笑起来。
这事本来就由李平而起,彭晓刚不过是城门失火被殃及的池鱼罢了。如果不是这厮惹是生非……哪有现在这些麻烦?
都到了这个份上了,还牛逼哄哄地想要跳出来充大头鬼,你算哪根葱啊?你那点钱跟宋大昌一比,就是老虎与脚底下的臭虫。
郭阳撇了撇嘴,向李平投过冷淡的一瞥,尔后转过身来望着彭晓刚一字一顿道:“晓刚,你好好养身体,这事其实就是一个教训,以后要吃一堑长一智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交往,交友不慎,会把自己坑进去的!”
虽然郭阳没有提及李平半个字,但任是向群都听得出郭阳说的是谁。
彭晓刚尴尬地苦笑:“哥们,我这回算是教训深刻!”
实际上,彭晓刚现在也懊悔不及。昨晚的事,至少在明面上是李平主动挑起来的,而且是他先动了手。他无论子衬衫打、还是被夜来香的保安打,都是活该。自己千不该万不该,一时脑子发热冲上去多管闲事,结果就成了这样。
李平被打得头破血流身上多处骨折,窝在病床上动弹不得。郭阳的话让他热血冲头,咬着牙关,心里发着狠,嘴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不过脸色铁青扭曲非常难看。
郭阳毫不理睬李平,又转头望着向群道:“阿姨,我们就先回了!”
向群勉强一笑:“那你们走好,我就不送了!”
郭阳和林美美回到报社。
郭阳执笔,很快就完成了一篇三百多字新闻稿,标题为:本报读者爆料:无辜被打,所为何来?
新闻稿中,郭阳以本报记者的口气,转述了“读者爆料”,而且,在对事件前因后果的表述过程中,没有表达出媒体自身的观点和判断来,还在报道结尾处将夜来香夜总会坚决否认的态度一笔带过,同时点名和呼吁警方尽快查明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这篇篇幅不大的社会新闻稿,中规中矩,把握好了当下语境中媒体曝光监督的分寸,对于很多敏感的事情一笔带过,并没有带入媒体自身的价值判断,所以很快就过审。
但在署名权上,却出了点问题,或者说是意外吧。
郭阳交给林美美代为走审稿程序的稿子上,署名为“本报记者”。这是因为郭阳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采用的一种回避策略。
涉及监督和曝光类稿件,为了保护记者,报社是鼓励和支持使用“本报记者”作为套路署名的。
但郭阳怎么都没想到,自作聪明的林美美却因为个人私心,将署名改为了“本报记者郭阳林美美”。
原因并不复杂。因为晨报记者的岗位工资是固定的,但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