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这个写手是只猫>第三十七章 猫兄
了,在刘阳那的奢侈生活。

那天余生去刘阳的宿舍,与其说是捉-奸,还不如说是去找自己的饭票了。只可惜,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没找到刘阳的余生,因爱生恨,直接把刘阳定义为了偷-腥的不靠谱男人。

小年轻一看余生的这渴望的眼神,就知道有戏。他把包装纸撕开,把牛肉干放到余生身前,不再说话了,而是默默地观察起了余生。

身为具有驯兽技能的小年轻,看动物自然与常人的关注点不一样,他们看动物,绝不是按图索骥,而是按照独特的方法,看一只动物的精气神,来确定他们想确认的东西。

余生被历史小讲师,盯得有点发毛,囫囵吞枣的把牛肉干都塞进嘴里后,麻溜的跑了。

小年轻没阻拦,像是余生没来过一样,继续时不时吹着他的哨声。

余生走后没多久,獾便从它钻的洞里退了出来,嘴子叼着一节什么,走向小年轻。

小年轻接过那东西,一只手放在獾的脑袋上抚摸着它,以示表扬。另一只手,则不只是獾叼过来的东西了,多了一根牙签。

单手灵巧的用牙签,清理着那东西身上的污泥。

大约三分钟后,他弄好了。

这时,原先獾叼出来的那个其貌不扬的物体,已经显示出它本来的样子。

那是一个骨哨,长约七厘米。哨身中空而略呈弧曲,在凸弧一面几乎等距离错磨出三个椭圆形音孔。

他清理完泥污之后,没有再次清洁,便直接将这节骨哨含在嘴中。

待他再次吹出哨音,那声音变了许多。如果余生听到这次的哨音,相信他不会再没有反应了。

小年轻看着自家獾手舞足蹈的样子,他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件物件到手了,那件事成功的几率更高了。

而赵美娜看到余生全头全尾的回来了,便放下心,开始准备东西,打算启程回京华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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