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横竖都不妥,凌梦琦只能另辟新径,走第三条路了。

只见凌梦琦故意的放大嗓门,好奇的问王大根:“大根哥,这海参是什么玩意儿呀!?这蹄筋用的可是猪蹄筋么?”

“海参就是黑乎乎像条虫子的,这么粗一根一根的。”王大根用手比划着海参的大小,继续道:“楼里就有海参做的菜呀!什么海参豆腐煲咯,三鲜烧海参咯,好多好多呢!我也没吃过这道菜,不知道是不是猪蹄筋呀!”

“你说的那些菜我都没吃过,猪蹄筋我也没吃过。”凌梦琦故作遗憾的吧嗒了嘴,继续问道:“那这海参跟蹄筋一样口感的不?好不好吃呀!”

王大根皱眉想道:“猪蹄筋倒是吃过一次,以前在家啃猪蹄的时候啃过一次,这海参我也是没吃过的!不过我端过这海参做的菜,看上去应该软软的脆脆的吧!”

“哎呀,听着就觉得好好吃哦!要是让我来做这海参烩蹄筋,那我铁定将这两样先放水里焯熟,我看我娘亲做菜也是先把食材先过一遍水的呢!

然后再分别放调料慢慢煨,煨得差不多筋道,这样两样食材的口感就差不多啦!

然后再放高汤、调味品去烧,烧得软软的,一入口感觉就能融化在嘴里,哇,想想就觉得好好吃哦!”凌梦琦故作天真的说道:“大根哥,我是不是也很有做菜的天赋呀!说得我口水都来了,我听别人说酒楼里的厨师做菜都是用高汤烧的呢,高汤烧出来的菜那一定很好吃!”说着,不自觉的咽了把口水,她真的是饿坏了,就这样想想,也能把自己馋死!

“听你说到我都馋了。”王大根也用衣袖擦了擦嘴巴。

“这俩小吃货,就这么说说也能馋出口水来,哈哈!”旁边的张大娘冲着林大娘哈哈大笑,林大娘也是笑意满满的看着两人摇头。

厨房里的三人听着外面的童言趣语,本身厨艺也是了得,听着凌梦琦这么一说,顿时有些许启发,都跟林友善说要尝试一下做这个‘海参烩蹄筋’,今儿是一定要端上一盆菜到宋旭寅面前的,不仅要会做,还得做得好吃,要不然实在是有损金枫楼的名声。

林友善点了点头,让两人分别制作,看谁做得更好吃些。

两人虽同为金枫楼的大厨,但因着各自负责的菜系不同,倒也没有什么勾心斗角之事发生,平日里,要是对方的菜单较多,互相还会帮忙做一下菜。今日这道菜,两人也存了一决高下的想法。若今日输给了对方,倒也无碍,毕竟菜系的发展方向还是不一样的,并不妨碍对方的发展。

听着厨房里的动静,凌梦琦会心想道,这金枫楼工作氛围上还是蛮好的嘛!这两大厨竟然没有争个你死我活,也是蛮奇迹的。

照着凌梦琦刚才所说的,两位大厨各自改良的‘海参烩蹄筋’终于端上了桌,林掌柜把凌梦琦等人也叫进了厨房,一道品尝两人所做的菜式。

海参烩蹄筋,是一道非常考究火候的菜肴,稍微有一点不足则会让其中一道食材与另一到食材口感有所差异,必须将火候把握得刚刚好才能将二者合二为一。

凌梦琦将分得的一小块海参及蹄筋放入口中,二者在入口时瞬间融化在嘴里,二者融合在一起,刺激着味蕾,让食者很是享受这一刻的美味。凌梦琦暗暗的点了点,这金枫楼的大厨果然名不虚传,虽然并没有做过这样一道菜,但是能够利用以往做菜的经验,第一次就能把这道菜做成这样,真是不得不让她为他们点赞。

通过最后的试吃,肖勇的‘海参烩蹄筋’在火候上稍稍胜过钱富贵的。林友善亲自领着跑堂小二李柱子将‘海参烩蹄筋’端上了宋旭寅的饭桌。

“哟,终于来了呀!我还以为你们做不出来了呢!”宋旭寅挑眉看着放在面前的‘海参烩蹄筋’,看了看站在一旁的林友善。接过小厮的茶碗漱了漱口,拾起筷子,夹了一筷子海参送往嘴里。

绵软的海参在嘴里爆开,满嘴的汁液让宋旭寅的味蕾得到了极致的享受,他在京城吃到的那道‘海参烩蹄筋’也没有这般滋味。

宋旭寅这会儿倒不好再挑刺了,快速的将菜肴往嘴里送,一看便知道这道菜入了他的眼了。

林友善与李柱子相视一笑,暗暗的松了口气。

宋旭寅用帕子抹了抹嘴,瞥了一眼被自己吃得精光的菜肴,嘴里夸道:“这金枫楼的大厨果然名不虚传,这道‘海参烩蹄筋’虽没有上京那样的好滋味,但也是订好的了。”

终于有惊无险的摆脱宋旭寅的纠缠,林友善等人都有些暗自庆幸。晚饭的时候,林友善做主被每个人都加了一个鸡腿,以表庆祝。

重生以来终于吃到肉的凌梦琦,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啃完的骨头也不舍得扔掉,咬在嘴里回味着那肉香。

直到没有味道,凌梦琦这才有些不舍得把它放下。

哎,不知道下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呢!

凌梦琦的做派,让楼里的众人都觉得好笑,自凌梦琦来了这里后,因着她是楼里最小的,大家也都对她有所关照,就是林掌柜,也是看着她在门口蹲了老半天,看着她可怜才让她来楼里上工的,不然这般大的孩子,楼里可是不会要的。

凌梦琦看着哈哈大笑的众人,有些不好意思的冲他们傻笑。又有些感动,重生后,自己的亲人对自己视若仇人,反而不相识的人还对自己友善些,庆幸自己遇到好人没有被饿死。

不然,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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