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宋朝探花郎>第一四七节 寇准的小建议
房的私产。

潘秭灵一边和刘安说着自己回家的趣事,一边给刘安报着家产。

“官人,眼下咱家长财已经存够三年的。不算已经投出去的钱,可随时动用的已经有五万贯。”听到这话,刘安第一反应就是:“加零花钱?”

“不行……”刚拒绝,潘秭灵也感觉不尽人情,马上改口:“那加一点吧,每个月加三百文,这已经很多了,加了足有一成呢。”

“感谢娘子。”

零花钱。

刘安已经在不乎了,但这是面子问题。

虽然刘安基本不花钱,必要的请客、应酬,这些不走零花钱的账,吃穿用度也同样不属于零花钱。

刘安和潘衮不一样,潘衮整天想着出去鬼混,零花钱自然是永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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