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兴汉使命>第513章 死中得活

刘立释放曹安民的消息很快就泄漏了。虽然他做得很隐秘,但是却被以司马懿为首的世家商会,查探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世家的渗透力十分强悍,更何况是新近攻克的乔楼。没有不透风的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为了清楚世家在荥阳一带的影响,刘立让休整的黄悦部后军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扫地行动。

至于扫地的理由嘛,就是有人泄漏了曹安民的行踪,这是严重的泄密行为。当然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和打击。这是建立新秩序的前奏。刘立的手段也渐渐的老辣了。即便是有无辜的世家被牵连,也只会痛恨那个泄密的人。总不至于有人泄了密,兴汉军还不能理直气壮的反击嘛?

再说曹安民夜行晓宿到了天水城之后,不仅改头换面了一番,还花重金聘请了一名羌人向导阿云。这阿云可是当地最有名的猎人,对于乌鞘岭一带的地形了若指掌。

价格谈拢之后,交易的双方都很满意,很快就立了契据,交付了酬金。毕竟翻越乌鞘岭那是拿命换钱,先钱后货是当地向导的规矩。曹安民入乡随俗的行为赢得了阿云的赞赏,两人一起离开了羌汉杂居的城池,进入了荒无人烟的高山。

走了不知道多久,阿云突然带着曹安民化妆成了雪山朝圣的虔诚者,打算到山脚下的羌民聚居地讨碗水喝,顺便补充一下登山必备的物资和装备。

阿云说:“大人,前面就是乌鞘岭了。从这一刻开始,您身上里层的铁甲和腰间的钱袋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到了高原之上,铁甲会变成催命的恶鬼。至于这把刀,或许可以熬过高原的严寒,不至于变成嘎嘣脆,只不过长时间的冷冻之后,根本就没有实用的价值。”

曹安民听从了阿云的建议,把身上的铁甲脱了下来,交给阿云兑换成了充满了羊骚味儿的羊皮,还有一些可以保持体温和刺激身体内血液活性的奇物。

据阿云介绍说,羌民进乌鞘岭打猎,通常都会带一种自家栽培的名为朝天椒的奇物。朝天椒的意思就是攀天朝圣的天之骄子。就相当于是上天庇佑那些拥有朝圣之心的人。

这朝天椒果实朝天而长,吸收了足够多的太阳精华,成熟之后果实通红。经过夏秋之季的烈日曝晒之后,在蒸发水分的过程中继续吸收太阳的精华,到最后变成了暗红色才算功德圆满。

想要安全的通过乌鞘岭,别的都可以不用带,朝天椒和干粮必不可少。在高原之上,用朝天椒拌水佐以干粮。不仅可以迅速的恢复体力,还能刺激人的身体,增加血液循环。从而避免身体的某一个部分由于低温导致坏死。

曹安民带上了一大包碎成了粉末的朝天椒,还有一些干粮。一张深山拓木弓,两壶羌民特制的骨箭。阿云也是同样的装扮。想要通过乌鞘岭,就得面对山上的蛇虫鼠蚁。武器是翻越乌鞘岭的根本保障。

上山的路很难走,特别是那前所未有的高原反应,让曹安民体会到了呼吸困难的滋味儿。走一步,停一下,等气喘匀了再继续走。

刚翻过一道岭,正要继续上坡的时候,头顶上的山梁上射下了一支带着冰晶的骨箭。似乎准头不怎么好,溅起了地上的雪,那片片雪花打在了曹安民脸上的羊皮毛上之后,迅速的结成了冰花,透露出了一丝寒气。

阿云的反应很快,反手就是一箭,一个穿着黑色铁甲的人从上面滚了下来。曹安民一眼就认出了袭击者的身份,是二公子曹丕的人。

阿云一箭得手,正要射出第二箭,却被曹安民莫名其妙的一巴掌给拍偏了。这高原上的战斗,由于双方体力有限,一箭射偏就意味着没有还手的余地。

阿云倒下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莫名其妙的被雇主给坑死了。曹安民有些不知所措了,他可以远离长安洛阳,却不愿意背负背叛曹家的罪名。

山梁上放箭的人在射死了阿云之后,并没有继续放箭,而是走出了埋伏的地方。曹安民抬头一看,心中却是大吃一惊,忍不住的开口质问:“曹虎,怎么是你?”

曹虎回答说:“安民少爷,子桓公子接到密报,说你已经叛出了曹家,人人得而诛之。我奉命赶到乌鞘岭,就是要把你的尸体带回去。更何况你杀了我的兄弟,这叛曹的罪名已经彻底的坐实了。束手就擒吧!你可以愉快的去死。”

曹安民没有想到——曹丕居然会为了一个司马懿,居然拿他这个名符其实的曹家人开刀。哀莫大于心死,这权利之争居然是骨肉相残的催化剂。曹安民与曹丕之间的兄弟情义,随着曹虎的一句话就烟消云散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曹安民要为生存而战。出其不意的一把朝天椒粉末,替他打破了曹虎等人的包围圈。

曹安民鼓足了力气,迅速的攀上了山梁。曹虎等人刺杀失败,只能追上山。曹安民见身后的敌人穷追不舍,只得回身放箭。骨箭刺入咽喉的声音,让曹安民的眼里饱含泪水。

在高原上的战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体力限制了各类技巧的发挥。一旦不能击毙对手,就只能被动的挨上一箭。高原低温的恶劣条件,受伤就是等死。

曹安民的骨箭很犀利,双方之间的追逃不足五百米,就只剩下曹虎一人了。曹虎见大势已去,不敢继续往山上追。于是就转身下山。

曹安民看着就于骨箭射程之内的背影,悄悄的松开了抓住箭羽的右手,骨箭滑落到了地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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