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明末之楚军>第63章 猛将曹文诏(求收藏、求推荐)

大牛等人今天本来是抱着战死的决心的,刚开始他们压力很大,虽然杀了不少的贼人,可是丝毫不能震慑贼人的军心,即使在杨百户射杀了他们的一个重要人物过后,他依然感觉压力很大,不过没有多久,他忽然感觉面前的对手似乎战斗力跟之前的人根本不是在同一个层次的,而且还能看到一些妇女和老人拿着农具上前送死,说真的,面对这些人他是不是要下死手,他自己有那么一点点的迟疑,可是他没有接到命令,战争还在继续,在战场上他只是一名士兵,他不该有自己的想法,一切听军令行事。

当大牛等人知道贼军后面来了一大波官军,贼军屁股被掏了过后,顿时他们士气高昂了起来,这个时候他们明白了为什么对手忽然变弱了,那是因为贼人的主力全部都去迎战北边的官兵去了,听到传令兵传来的命令后,他立刻大喊起来:“投降不杀,否则格杀勿论,兄弟们,都给我杀过去,不管是谁,不投降的都得死!”

“刺!”长枪齐刷刷地刺出,那些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农民军们,根本无法招架,有的人看着长枪穿过自己的身体,鲜血直流,有的死死地去抓那长枪,可是他已经没有了力气,身体已经被刺穿了。

“刺!”又整齐的刺出,看着那些锋利的长枪,那些庄家人出身的农民军们,个个肝胆俱裂,吓得魂飞魄散,他们开始胆怯,开始后退,而长枪阵却依然整整齐齐,他们并排着慢慢前行,一步一刺,不管有没有人。

站在城关上的秦翼明,在高处看道这样的场景,别有一番味道,很是壮观,感觉就像庄家汉在用木浪在水田里赶水一般,坚实的木棍放在水田上,然后用耕牛或者两个人拉着在田里走一遍,整个水田就平整了。

很多人说农民军其实就是乌合之众,不是没有道理的,冷兵器的步兵要陷阵,就必须依靠严密的阵型,只有这样才可以防守住敌方的进攻,甚至攻破地方军队,让地方军队溃败,可是这些农民军们,似乎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更多的是松散着,一个一个的上前送死,这样根本无法阻挡官军的步兵方阵的推进,眼前的情景就是这般一边倒的战况。

“我投降,我投降!”一个妇女哭喊着,丢掉手中的农具,跪在地上。

“投降者免死!”大牛大喊道,然后继续推进。

一旦有人带了头,很多人就会跟风,毕竟他们都不是什么真正的战士,他们说到底就是一帮没有了土地的农民而已。一个人下跪后,成片的人都跟着跪了下来,他们对着秦翼明的方向,跪着哀求,如麦浪一般。

即使南边很多人的投降了,可是扫地王依然没有放在心上,他还是一个劲儿的指挥着老营的人去抵御曹文诏的进攻,虽然曹文诏身边只有四千多人,虽然他有老营五千,加上精壮几千,兵力可达一万以上,可是即使这样,他视乎还是顶不住曹文诏凶猛的功击。

“给老子杀,你们这帮没有的东西,都给老子杀上去!”扫地王看到曹文诏一马当先,带着人离自己越来越近,他的军队越插越深了,恐惧之下破口大骂了起来。

“大王,我们顶不住这帮人,我们还是逃跑吧!”扫地王身边的亲信一边护着扫地王,一边开口建议道。

看到势如破竹,万人军中却如入无人之境的曹文诏,扫地王恐惧了,即使他拿自己和太平王最厉害的老营去阻挡曹文诏,可是依然被曹文诏跟切菜一样的杀着,曹文诏身后一路的尸体,血流成河,把本来干燥的土地都弄得无比泥泞湿润,杀到后面,所有的义军都不敢诏要去的地方,那些人就自动地躲开,跟躲瘟疫一般。

“这个人是谁啊,尽然如此厉害!”农民军的老营的实力秦翼明是知道的,毕竟自己的盾牌营那么强悍的战斗力,也折损了过半,可是这个骑兵将领在老营中间简直就像是一个人赶一群鸭子一般,所到之处,那些农民军纷纷奔命躲避,上万人的队伍啊,难道这就是万军丛中如入无人之境?真是太厉害了。

杨百户早就看到了猛将曹文诏,他脸上洋溢着钦佩的表情,说道:“这位正是我大明第一猛将,山西总兵曹文诏将军!”

“什么,他就是曹文诏?难怪可以一个人赶着一帮人跑。”秦翼明知道的明代将军不多,什么袁崇焕他是知道的,不过要说曹文诏,是他最佩服的人,明末他就佩服两个人,一个战神曹文诏,还有一个就是孙传庭,曹文诏是一个把骑兵发挥到及至的人,而孙传庭则非常善于利用战车作战。

“呵呵,军中有一曹,流贼闻之心胆摇!光曹将军的威名,就足以顶万军!”杨百户赞叹道。

确实如此,他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农民军的主力全部都北上,而根本就不管他的士兵了,确实曹文诏太过厉害了。

“果然是大将!”秦翼明看得真切,表面上看,曹文诏只是在农民军的混乱队伍里不停的乱跑,但是其实不然,这不是乱跑,而是有目的的攻击,骑兵陷阵,具有天然的优势,人和马加起来本来就质量大,再加上马的冲击力,陷阵起来很容易将步兵的阵型冲散,步兵阵型一旦冲散了,就很难抵御骑兵的进攻了,曹文诏之所以这么厉害,正是因为原本就不够密集的农民军步兵方阵被曹文诏冲散了过后,曹文诏根本就没有给农民军再次集结布阵的机会,他看到哪里的人在集中就冲向哪里,马不停,一支保持着骑兵陷阵


状态提示:第63章 猛将曹文诏(求收藏、求推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