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小城女律师>第383章 追诉期限

年轻的检察官还要细说,却说旁边中年男子咳嗽一下,他赶紧转向该中年男子,“这是我们研究室的周主任,这是我们研究室的陈副主任,这是我们李副主任。”

说完年轻人摸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我叫王俊凯。”

不愧是研究室的,这是三个领导一个兵的节奏呀,王俊凯?黄一曦愣了一下,这不是那个很帅的小男明星的名字吗?

王俊凯还欲再说,周主任又咳嗽了一下,“两位律师找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事?”

刚才保安已经说了事由,他们一听就觉得复杂,问了几句,其实很不想搭理。

黄一曦正要说话,旁边的陈副主任善解人意地说;“坐下来说吧,小王,你去泡茶。”

商洛宇和黄一曦有点庆幸,或许是年刚过完的缘故,或许是小王一开始对他们两个人释放的善意,三位领导对他们两个人的态度,挺好的。

也算是好的开始。

“两位过来我们研究室,不知道是有什么事?”

喝过三杯茶,陈副主任一看这两个年青律师,也不是会讲天捉皇帝的主,直接开门见山地问。

商洛宇自然是把来意托盘而出。

黄小田妈妈的事情虽然离奇,但除了王俊凯这种新人,另三位检察官却没觉得什么。

工作多年,比这个案件更离奇的情节也不记得见过多少。

李副主任是一位中年男人,天然曲发,长得有点象新疆人,脸色通红,不知道是性子急还是有高血压。

听到商洛宇这么一说立刻回复,“两位律师也知道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而你们发现黄小田妈妈被害和找到真凶时,已经过了至少40年,也就是说,已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所以,两位律师还是放弃这个案件的代理吧。”

在他看来,当律师的,不能送上门的案件都接,有些案件该拒绝的就得拒绝。

人不能为了利益无任何下限。

看来李副主任是前者,脾气有点急,黄一曦楞了一下,但是很快反应过来,赶紧解释,“任何一个人,至亲的人发生这种事,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吧。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我们两个认为,武荣市检察院应该将这个案件,上报最高检察院核准。”

李副主任口气有点讽刺,这两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以为想提核准就能提核准呀,本来,他根本没有义务给这两个年青人普法,不过怕他们又利用什么网络呀,什么民情等等,还是耐心普法吧。

“你们两个是律师,不能当事人说啥就是啥,受害者思维要不得,你们要明白,最高检核准“必须追诉”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黄一曦和商洛宇查了这么久,自然非常清楚,不过他们两个还是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听李副主任念叨。

“根据《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二)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三)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20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而必须追诉的;

(四)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追诉的。”

“在我们看来,黄小田妈妈这个案件,就是符合您刚才念的第三款,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20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而必须追诉的。”

商洛宇攥着眉头,严肃地指出法律依据。

黄一曦也跟着附合,“如果按照追诉时限不追究陈世琴的刑事责任,对于我们当事人黄小田是不公平的,对他来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且,黄小田妈妈并非是在40年前就知道是被杀害的,而是去年才发现在被杀害的,也是去年才找到凶手。”

在黄一曦和商洛宇看来,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它包括二层含义:一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何时受到侵害;

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的侵权人。

另外,《行政诉讼法》第3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这个规定对受害人是清醒且有能力报案或自诉,或者可以告知他人来说,还算公平,可是对于死者或且植物人来说,则不公平。

试想一下,如果有人重伤于你成了植物人,而大家一直以为是意外,十年甚至十五年后你才醒,这段时间对他人来说是漫长的一段时间,而对你来说却是睡一觉的时间而已。

然后你要追究伤害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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