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我死后成了妖>0040 独,寡

离开机场之后,金子想把他们安排到酒店里,但巫玛比较惦记于芳的安危,打算直接奔赴鸽子庄。

对于他们母子来说,除了身边的家人,如果说世界上还有谁能稍微牵动一丝神经,也就只剩下于芳了,按照莫征的意思,本来想通过暗中的庇护,让她安安稳稳的度过平凡人的一生,也算对当初的恩情做了回报,但既然事情偏离到了另一个方向,也就不能按最初的想法来了。

不得不说,于芳是个妙人,作为人类,她甚至就可以通过“善举”来对局势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要是她拥有了强大的妖力,搅局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就会成为一个更妙的人。

但是按照她的脾气,一定会不遗余力地阻止自己的计划,而自己又不能当成一般对手杀死了事,所以这种时候,攻人不如攻心,应该放任她在黑暗里沉沦一段时间,打磨打磨其性情。

至于效果,到了最后,能站在自己这边最好,就算不能,至少要让她成熟起来,不再轻易被同情心冲昏头脑,处处想着跟自己作对,毕竟不能指望她每次的举动都会产生反效果。

但是这个“打磨”,实际上程度很难控制,因为主动权不在自己手里,轻了,起不到效果,过了,容易把人搞死,而莫征又觉得事情才刚刚开始,还不到自己抛头露面的时候,于是就把家里的老佛爷请了出来。

这样做,一是自己亲妈办事,简直可以放一万个心,二是她跟于芳之间感情比较特别,处理起来也相对容易掌握分寸。

至于说巫玛会不会一时心软,到了地方直接忍不住去救人

呵呵。

她这个时候正坐在出租车上,打量着窗外的慕尼黑夜景,而如果她真的着急,就用走的了。

山无心,谈何软。

北北把头伸出车窗外面,迎着晚风“啵啵啵啵”地抖着嘴唇,玩的贼他妈开心,路灯下,街边的广告牌上写着各种字母,她一个也看不懂,但她觉得那很高大上。

“我也要起个外国名字。”她回头看着阿欢说:“e,就叫安猪拉·北北好了。”

“wow!”阿欢适时地拍马屁:“好听,洋气,高大上!”

“真乖。”北北装出大人的样子,揉了揉他的小平头,“作为奖赏,给你也取个外国人名儿吧,我想想就叫刘易斯·欢吧。”

“”阿欢。

“怎么,不喜欢?你也可以把中间俩字去掉。”

“”阿欢。

机场高速上,出租车在不紧不慢地前行着,而在城市的另一头,拉尔夫在不紧不慢地干着活。

持续烧伤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表皮变红,犹如桃花或樱花那种红,手指轻轻一按,红色会褪去,再一松开,又变回来;再往下进行,皮肤会变成红白相间,同时会伴有燎泡,这说明烧伤深度已经进入皮肤,触及了真皮层;而进行到最后,皮肤会变成皮革状的黝黑或苍白,同时烧伤的组织会结成焦痂,并且向外翻卷流脓,一般到了这步,就可以说是烧透了。

现在,小羽就被烧透了,哦,是浑身上下。

此时此刻,她在地上痛苦地扭动着身体,在肘关节等等一些特别严重的地方,已经烧得露出了骨头,几乎快要断了。

这位可怜的小姑娘,她的父母一如那些曾经躺在非常公司实验室的床上、看着自己的家人或伙伴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的人,他们的可悲在于,恨意已经冲破毛孔张开血盆大口,身体却似蠕动的蛆虫瘫软如泥。

拉尔夫吹了吹烧红的枪口,看了眼地上的冷藏箱,那里面并排放着5只小瓶子,每只瓶子20毫升,一共100毫升的抑制物,这可以说是大丰收,因为根据实验效果,杀死一只一般级别的异常生物,只需要001毫升这玩意儿。

小羽一个人身上提取出来的,就值1万条命,这就是初代吸血鬼的价值!

这可比往自己身上招呼强多了,毕竟这个世界上,有谁不怕疼呢?

如果这一家三口,每人每天都能贡献这么多,再加上过去收集的,那么用不了几天,毒药就差不多攒齐了——异常生物的数量可不能与人类相提并论。

这可真妙!

拉尔夫笑了起来。

从心理层面来说,他吸取了一些教训,以往那些吸血鬼被关在冰冷阴暗的牢房中,很容易感到绝望,所以没人能活上太久,但是这次,他贡献出了自己最大的宅子和风景最美的庄园给他们,生活一下就充满了阳光,当然,除了晚上那难熬的一小会儿。

这就好比:酒是苦的,仍然有很多人喝;烟是呛的,仍然有很多人抽;人们的乐趣有相当一部分本就是从苦中汲取出来的,苦乐相伴,人生不是一向如此么?熬过阴云,便是晴天,这不难以接受。

而且,一家人互相支撑着,也更容易挺到最后。

喷枪冷却的差不多了,拉尔夫抄着它走向于芳:“女士优先,朋友。”

他掀起于芳的上衣,露出小腹,那上面有一个弹孔,祖树弹像生了根一样,在肉里长出很多细枝,不断吸取着她的养分,如果长时间放任不管,这块木头就会蔓延到心脏的位置,彻底杀死她。

摩挲着伤口边缘翘起的皮肤,拉尔夫看着徐滔说:“亲爱的徐,我这人做事讲究有始有终,探测器是你帮忙搞定的,毒药我也一样交托给你,既然负责,就负责到底,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品质。”

说着,呼的一声,他扣下扳机,火焰窜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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