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买宋>第二百七十五章 萌芽
真宗,仁宗时,“自西北宿兵既多,馈饷不足,因幕人人中刍粟”,“以茶赏之。”

宋英宗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薛向上书“秦州山外蕃部至原,渭州,德顺军,镇戎军鬻马,充豪商钱至秦州所赏止得六百今请于原,渭州,德顺军,官以盐钞博马,使得轻赍至秦州易蜀货以归,蜀商以所博引至歧雍换盐银人蜀两获其便”,“群牧司请如向言施行。”

也就是商人将茶叶等商品运到西北供朝廷买马,则可从朝廷手中获得食盐,白银。

四川茶叶开始正式用于陕西买马,不过,此时仍以绢马贸易为主

而茶马法的具体实施情况的话,像是宋神宗熙宁年间,朝廷开始对熙河用兵,为解决军需问题,朝廷开始变更川峡茶叶政策,“熙宁四年,神宗与大臣论昔茶法之弊,文彦博,吴充,王安石各论其故,然茶法未有所变及王韶建开湟之策,委以经略。”

“七年,始遣三司干当公事李杞入蜀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博马。”

“而韶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所嗜唯茶,乏茶与市。”

“即诏趣杞据见茶计水陆运至,又以银十万两,帛二万五千,度僧牒五百付之,假常平及坊场余钱,以着作佐郎蒲宗闵同领其事。”

对此,宋会要辑稿日“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十一月十一日,权发遣三司盐铁判官公事,太学中舍李杞,三司勾当公事蒲宗闵,并提举成都府利州路买茶公事,赐对,遣之。”

食彻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云“蜀茶旧无榷禁,熙宁间始令官买官卖,置提举司以专榷收之政。”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记载“神宗熙宁七年,始建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入蜀,于秦凤,熙河博马与成都路漕司议合,事方有端,而王韶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所嗜唯茶,乏茶与市,即诏趣杞据见茶计水陆运至。”

可见,茶马始于熙宁七年实施。

李杞,蒲宗闵入川后,开始执行榷茶政策,于“诸州创设官场。”

至于茶马法的管理机构,在中央为榷货务,榷货务是主管全国盐茶贸易的机关,地方则为茶马司。自神宗年间始,四川就成立了“成都府等路茶马监牧司”,南宋时,则设四川茶马司。

陕西方面,起初设“提举买马司”,神宗元丰四年10年,朝廷采纳了郭茂恂的建议,即“茶司都大提举茶场司既不兼买马,遂立法以害马政,恐误国事,乞并茶场,买马为一司。”

从此,二司合一,称为“都大提举茶马司”,南宋时,则设秦州茶马司。

茶马司主管茶马法,具体事宜由其下属机构买茶场,卖茶场与买马场负责。

而买茶场的话,四川在产茶州县设置买茶场,自熙宁七年至元丰八年,设“蜀道茶场四十一”。

买茶场由茶马司领导,“诸买卖茶州军,知州,通判兼提举,经略使所在,通判兼提举,茶场所在,州委都监,县委令佐兼。”

各地方长官有监督的责任,各买茶场并设有库秤,牙人等办理买茶事宜,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茶园户的茶叶。

如苏辙在栾城集里所记“春茶既发,茶户纳茶,又例抑半价,兼压以大秤,所损又半”,“及至卖茶,本法止许收息二分,今多作名目,如牙钱,打角钱之类,至收五分以上。”

卖茶场和买马场的话,宋政府在熙,秦地区设置卖茶场和买马场,自熙宁七年至元丰八年,“陕西卖茶场为三百三十二。”

熙宁八年,“遂置熙河路买马场六”,后又置“熙河,岷州,通远军甘肃环县,永宁寨甘肃甘谷境等场。”

南宋时,买马场主要设在秦州的岩昌寨和阶州的峰贴峡。

卖茶场和买马场具体负责把从四川运来的茶叶出卖,换取少数民族的马匹。

茶马贸易的流程,是四川买茶场收购的茶叶,必须运到陕西和熙河卖茶场才能易马。

川茶的运输有两种,一是由商人贩运,二是由官府组织人员运输。

“凡有茶及搬茶郡县,知州,通判,知县皆由茶司与转运司奏明差注”,水运则置“百料船三十只,差操舟士兵六十人,军大将一人管押。”

朝廷又设运茶递铺,起初用士兵,后来雇人运茶,“水陆般茶盐所过州县,并推排脚户,置簿籍定姓名,准备随时价和雇,如有损失毁败,全数备偿。”

因“蜀道行于溪山之间,最号险恶,般茶至陕西,人力最苦”,结果“有泽州般茶人,以疲劳不堪告诉”,运茶使百姓痛苦不堪,同时“般运不逮,糜费步乘,堆积日久,风雨损烂,弃置道左,同于粪壤。”

可见,茶叶若搬运不及时,就会白白地浪费掉,当然易马就会受到影响。

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陆师闵上言“应系般茶大路并设置车子递铺,臣昨来已行计置,自成都府至利州;自兴元府至兴州,凤翔府;自商州,上津至永兴军三处稍有次。”

朝廷也重视川茶的运输,因此于元祜元年公元1086年特派黄廉入川峡,黄廉“既至,得知马为利,运茶为害,及奏乞置铺兵官运茶,以宽民力。”

朝廷准旨,于是“添置递铺,十五里辄立一铺,招兵五十人,起屋六十间。”

增加递铺后,士兵的条件有所改善,但危险依然存在,“茶递一人,般茶四驮,计四百余斤,回车却载解盐,往还山行六十里,稍遇泥潦,人力不支,逃匿求死,嗟怨满道”,“沿路号茶铺为纳命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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