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重生名媛:大叔,请负责>247.方颂后悔了?

聂锡他们当然不会去了,野猪战斗力多么彪悍?

正式军人见了都要考虑自身战斗力能不能敌得过,他们一帮乌合之众去招惹,简直嫌命太长了!

最终,他们分开走,五连和七连结成一队,有同学说在山的更上面看见有果树,先去摘点儿野果垫垫肚子。

与方颂那拨人行进的方向相反,五连和七连才走了约有不到一小时,便救了十人。

这十人中有八个属于其他连队,只有两人属于五连和七连。

聂锡没有强迫他们留下,“你们的队伍在那边,现在过去的话,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追上。”

“好,谢谢你们了。教官把人都藏都挺隐蔽的,你们再看看,我记得附近还有两个好像是你们连的。”几人离开前提醒。

这算是一个好的开端,两拨人虽然没有一起行动,却也没有互相暗算。

救到人就放回队里,大大减少了众人的时间。

再次找到两人后,队伍继续前行,聂锡这边也迎来从那边救回的人质,两拨像是形成了默契一般,一点点进行营救任务。

聂锡不忘向他们打听:“方颂带着那些人找到了什么?”指吃的东西。

归来的人质表情那叫一个激动:“他们屌炸了,仗着人多按死了一只野猪,杀杀剥皮,烤着吃了,还有野鸡什么的,弄的贼血腥!”

说归说,嘴上嫌弃,大家都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了羡慕。

“听说野猪的肉骚,你吃了吗?”有人好奇的问道。

人质咬了口梨子,摇摇头:“没有,他们自己都不够,怎么可能给外人?”

众人“切”了一声。

“能吃到肉,早知道我们也跟着那边走好了。”有心直口快的同学马后炮的说道。

这话让作为领头的孙同等人不大高兴,“怎么?你后悔啦?现在就去啊!没人拦着你。”

“我就是说说……”同学的语气比较没理。

孙同“哼”了一声,说道:“那个方颂胆子倒是大,看着面善,心却狠,吃猪肉?他身手那么牛,恐怕这猪都是他自己杀的!”

作为一名大学生,又是文艺生,孙同励志做一名天王歌手,怎么可能做杀猪那种事情?

无关于他想不想做,而是他根本做不来!

果然,他这话一出,人质便点头,一副活见鬼的样子说道:“真是他自己,方颂表面上看着斯斯文文,真想不到,他用一把小刀干倒了一头野猪!不过他也受了点伤,好在不重,剥皮的时候也是他弄的,那手法熟练的简直像个屠夫!”

人质像讲故事一样夸张的不得了,但众人还是听的入神,本身方颂就与众不同,经过这么一宣扬,简直为他自身添了一层奇幻色彩。

尤其是方颂党的女生,对阿修罗一样的男神毫无抵抗力,对着空气也能发花痴。

“哇,那简直太酷了!”

聂锡党不服气:“那有什么,杀猪也崇拜,一群脑残!”

聂锡对此没有发表看法,他和方颂本身就是两种人,两个路子,就像今天救人一样,有的选择,他肯定会选择偏简单点的方式进行任务。

方颂却是主动挑战难度,彰显自己的优秀。

说白了,后者将输赢看的太重,太功利!

安九也这么认为,如今十八岁的方颂在她这个实际年龄有二十五的“老剩女”眼里,简直就是愣头青,太嫩太沉不住气。

他能杀野猪她也不觉得意外,据说方颂天生性子冷,带有煞气,方家为了锻炼他,将他从小就丢去部队,每年训练两三个月才回来,每次都脱胎换骨,为了压住那股煞。

以前她不懂,只把他身上的那股“煞”认为是酷,是帅!

现在冷静下来,头脑清醒时看他,竟然本能想要闪躲,可能就是因为他身上的煞气太蜇人了吧。

安九正溜号入神,朱笔畅碰了碰她的胳膊:“想啥呢?提起你那个老相好,旧情复燃了?你家大叔怎么办?哎,好可怜啊……”

“呸呸呸!”安九推她,一连嫌弃:“别恶心我了,什么老相好?根本就没好过行不行?大叔才是我唯一的男人,我的初恋。”

朱笔畅得逞的一翻眼皮:“是吗?我怎么记得某人昨天被谁救了两次呢?哎,你一句话把人家恩情抹去了,也不想想人家,又是帮你吸毒血,又是帮你揉脚丫子,啧,我都要怀疑是不是看你不搭理他,后悔了?想要跟你修复关系?”

安九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咬牙切齿:“你到底是哪伙的?”

“我当然是向着你了,我说的都是实话,安九,你难道就不觉得方颂的表现奇怪吗?我都能感觉到,你那么了解他,不可能一点都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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