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本王不吃软饭>第1614章 柳暗花明55,害了相思病

转眼就是四五日过去了。

这几日,沈慕蕊还是会每天去一次隔壁院子,与廖圣璎坐着说会儿话。

陆遗风一直没有消息。

她是担心苏墨晚,所以便盼着陆遗风能早些出现。

现下已经进入冬季,天气转冷,她闲着无事,就只能做几件衣服来打发时间。

陪着去买布料的时候,沈慕遥没说话,但等成品出来时,他忍不住了。

“蕊蕊,这是你给自己做的?”

沈慕蕊一共做好了三件披风,有两件给了沈慕遥,他指着问的,便是剩下的那一件。

浅蓝色的织锦料,非常漂亮。

披风是叠着放的,于是沈慕蕊道:“嗯。”

不料,沈慕遥竟伸手,提起来抖开。

“这么宽大,这么长,你穿得了?”

沈慕蕊知道三哥已经怀疑了,却没有直接戳破,她红着脸道:“我没注意尺寸,随便做的,一会儿还要再调整。”

这种话沈慕遥是不信的,遮掩得很拙劣。

当然了,他不会不依不饶让蕊蕊下不来台,拿了自己那两件,他说要去做饭,便走开了。

谎话已经扯出去,是要圆回来的。

沈慕蕊看了看剩下的衣料,真就动手给自己也做了一件,为了不让三哥抓到话柄,她做了一模一样的。

吃了晚饭之后,她又继续,直到外面隐约响起鸡鸣声,方才完工。

翌日一早,她就穿着新披风出屋了,特意给三哥看的。

里里外外都是浅蓝色的,浑然一体,格外搭调。

沈慕遥的确留意到了。

不过,他留意到的不是新披风,而是披风底下的衣裙。

“蕊蕊,这是什么时候买的?我不记得你有这个颜色的衣服。”

沈慕蕊没想到会弄巧成拙,反倒又多出一个要解释的,她支支吾吾道:“这个就是……就是廖小姐送我的生辰礼物。”

沈慕遥现在对这个颜色很敏感,他自然而然想到了陆遗风头上去,再联想到那晚蕊蕊让他拿玉扳指过去归还,是陆遗风没跑了。

他是真没想到,蕊蕊竟上心到给人家做衣服的地步了。

这样不就等于是答应了陆遗风的示爱?

在陆遗风靠谱的前提下,沈慕遥不想干涉和阻拦,但他觉得现在还早,他还没问到陆遗风的承诺,蕊蕊这边暂时不能这么示好。

陆遗风这样的人他见得多了,对于大部分男人来说,越轻易得到的,越不会珍惜,他是为蕊蕊好。

“你过午之后,是不是要过去隔壁?”

沈慕蕊松了气,点头。

虽然三哥不喜欢廖圣璎,但他并不反对她和廖圣璎来往,这一点还是挺好的。

“她,”沈慕遥第一次问出口,“她还坐着轮椅?不能下地行走?”

沈慕蕊立即回道:“还用着轮椅,不过,廖小姐说她已经好多了。”

沈慕遥眉头动了动,“蕊蕊,你可有亲眼看见她下地过?”

“没有。”

沈慕蕊摇头。

沈慕遥眸光微敛,将怀疑存在了心底,“没事了,我去练枪。”

沈慕蕊回了屋里,忙把衣裙给换了下来,她将之前那件翻出来,样式一模一样,颜色稍淡,是浅浅的月白。

陆遗风似乎很喜欢这个色系,显得干净温雅又贵气。

沈慕蕊提了提裙摆,又理了理袖口和衣襟,随即抿了抿唇。

她穿起来,好像不那么大方,她没有那种气质,衬不出这个颜色的漂亮。

最后,还是换回了平常穿的淡粉色。

折腾了这么一会儿,衣柜就被她翻乱了,好在统共也没几套,很快就归整回原样。

她将搁于床头的玉扳指又戴回了脖子上,往床上一瘫,躺着不动了。

现在的日子挺好的,安静祥和,能有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再把小云接过来,就更好了。

沈慕蕊欢喜想着,思绪突然转了个弯,微微扬起的唇角顿时耷拉下来了。

她竟高兴得忘了自己是要给跟陆遗风走的!他会不会不愿意让她带小云一起?两个丫鬟他会不会嫌多了?

这个是很要紧的问题,沈慕蕊在心里提醒自己,等下次见到陆遗风,她得问问。

如果他实在不愿意,让小云跟着三哥吗?这样还不如就让小云和倾城待一起……

沈慕蕊深深了一口气,去江南的计划,得等等,见过陆遗风再决定。

至于那件新做的披风……陆遗风给她送过很多礼物,她回赠一个,叫礼尚往来,但总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可除了能做衣服,她没别的可送了。

带着这样担忧又纠结的心情,很快就又过了四五日,从陆遗风离开那晚算起,已经整整十天了。

他没消息,隔壁的廖圣璎也一直没从轮椅上下来过,沈慕蕊心底就生出了愁绪。

吃午饭的时候,她问三哥从这里去帝都要多久。

沈慕遥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就道:“快马约两个时辰。”

这话一说完,他就发现蕊蕊的脸色不太好,伸出去夹菜的筷子便空空地收了回来。

他知道陆遗风最近消失了。

听蕊蕊的意思,应该是去了帝都。

陆遗风是江湖第一大派的掌门,本就事务繁多,且他年纪太轻,逍遥门最近又有内乱,只怕是很棘手了。

让沈慕遥心里不太舒服的是,蕊蕊这几日有些郁郁寡欢的,现在又主动问起这个,莫不是害了相思病?

思绪转到这里,心底就泛起了酸味,不想往下咽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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