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答应我,等这片芯片取出来之后,把芯片送给我。”
“为什么?”
“这是我毕生热爱的东西。”
秦晨晨想了想,又问:“这玩意儿真能盗窃我的记忆么?”
何御雪苦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能够成功。”
秦晨晨想骂人:你妹!盗窃我的记忆干嘛?搞收藏么?
手术进行了整整六个小时!
当然,秦晨晨也不知道这六个小时里发生了一些什么。
待她醒过来以后,她听说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听冷布丁和安琪说,冷墨在手术室外站了六个小时。之所以是站六个小时,而不是坐六个小时,是因为他把走廊上的椅子给砸了。
急啊!急得没处发泄,就砸椅子玩玩。
公共椅子砸坏之后,他的手下就给他搬条椅子过来。结果这货,来一条砸一条,来两条砸一双。
也不知道他用什么砸的?拳头呢?还是脚踹的?
秦晨晨醒来之后的第一眼,表示冷墨那张连眼睛都泛着血丝的疲惫脸。
她虚弱地开口问:“你多久没睡了?”
冷墨故作风轻云淡地笑,“我睡了。”
冷布丁翻了个白眼,“他58个小时没睡了。”
秦晨晨心疼,“那你快回去睡会儿吧。”
“没有。”他的指腹摩挲着她的额头,她的鼻子,她的嘴唇。目光充满了眷恋,“我不困。守着你就搞。”
秦晨晨的鼻子一酸,“你回去吧。万一把肾熬坏了怎么办?”
安琪:噗嗤!
冷布丁: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冷墨的脸色青黑:...怎么办?好想收拾她证明自己,可是又有点怕把她给折腾坏!
手术很成功!
所有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秦晨晨见何御雪的最后一面,是在他被警察逮捕抓上车的时候。
他当时望着她,似乎有很多话想跟她说。
秦晨晨上前,问:“你是有话想对我说么?”
何御雪笑了。
头一次,她觉得他的笑,竟像雪一样纯粹。
“我爱你!”
“谢谢!”
“他喜欢血!”
秦晨晨一愣,“什么?”
他喜欢血?什么意思?
她追问何御雪这句话的意思,却没来得及,因为警察已经不耐烦地把他推上了车。
秦晨晨后来仔细研究那句话,也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
没辙,她将那句话告诉冷墨,哪知冷墨突然轻蔑一笑。
“早就知道了。”
“什么?”
“他在沈家!”
“他,谁?”
半晌后,秦晨晨的脸色变得冰冷,“何生远!”
何生远,最喜欢血的味道。
哪个地方的血的味道最浓重?
当然是沈家!那个足以让他一辈子都自豪兴奋的地方!
......
沈家老宅!经历二十年的风雨。破败得连风雨都挡不住了。
冷墨站在宅子面前,有些不安地看向秦晨晨。
“晨晨?”
秦晨晨冷笑,“我没事。”
保镖从宅子里果然找到了何生远。
冷墨和秦晨晨走进去,看见他坐在蒙了灰的白色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轻轻地摇曳着。
何生远的脸上露着诡异的笑,他看着秦晨晨,说道:“玲儿,你终于来了。看,这酒,是我专门为你准备的。这是我们的喜酒。”
秦晨晨冷冷地睨着他,憎恨地骂道:“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