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尖酸地说:

“喂,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我还是头一回见到像你这样又穷又横的人。住不起酒店就不要住嘛,你去睡票房子,睡桥洞子,那样就不会有人来管你要房费咯!”

莫凌风哑口无言,穷,是他过去这二三十年都不曾感受过的事儿。他是香港莫氏家族的长子,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母亲又是法国娱乐圈的第一美人,他又生了副混血儿的帅气容貌,可谓是上帝的宠儿。

可是现在,他成了一只丧家之犬,就连平时他从不正眼看的小服务员,都敢对他出言不逊了。

等着吧,等着以后他东山再起的时候,就买下这家三星级酒店,然后吵了这个小服务员……

可是,想要东山再起,哪儿那么容易?

看着他面色愤愤的样子,服务员又说:“我也知道,您莫总是赚过大钱的,也见过大世面的,那几麻烦您行行好,体谅一下我们这里的小本生意,别赖在我们这里浪费水电,别为难我们了行不行?”

莫凌风双手紧紧握拳,他非常希望,自己手里又一摞钱,直接拍在服务员的那张胖脸上。可是此时此刻,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了,那是他晚上的饭费,如果为了逞一时之快把钱扔了出去,那他晚上就要挨饿。

而且,一百块钱预缴房费也抵不了多久。

服务生看着他横眉冷对的样子,越发得了意:“您总是不说话算是怎么回事儿?哑巴吗?”

莫凌风正要赶人,便听得一个柔媚的女声从外面传来,带着丝丝笑意:“哎呀,大热天的,有必要为了几百块钱的房费大动干戈吗?”

伴随着这声音的,还有一阵高跟鞋踩在地砖上的声音。继而,沈菲菲挽着香奈儿手袋,一手还拎着一个大袋子,出现在了门口。

外面正是盛夏,沈菲菲穿着一件豹纹吊带背心,搭配着超短裙,脚踩着高跟鞋,穿着十分清凉。一头波浪卷发披在肩上,大红唇尽显风情。

她站在门口,静静打量着现在落魄的莫凌风。

这是一间四五十平米的房间,在阴面你,隐约有些衰腐的气息。床和家具也都是原木色,还有白床单,都是好几年前的酒店标配。

莫凌风靠着坐在墙上,没有穿睡衣,就穿着一条黑色西裤和一件有些皱巴巴的衬衫,跟平时在商场中威风八面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沈菲菲看着他,眼里显露出一丝蔑视,人靠衣装马靠鞍,再帅气的混血儿,落魄成这个样子,也就那样吧,没什么值得喜欢的了。

“这是一万块钱”,沈菲菲从自己的手袋里拿出一叠粉红色钞票,啪的一声甩在服务生的怀里:“全都给这位先生充做房费。”

虽然有了钱,可是服务生依旧朝着莫凌风投去了一个鄙夷的眼神,然后才下楼去了。

就是一个靠女人混吃混喝的软饭男,没出息!

服务生走了,沈菲菲才走进去:“啧啧,真难想象,大豪宅里出来的莫总,竟然也能住得下这种地方,简直匪夷所思!”

她一边说,一边放下手中的东西,从袋子里拿出一份盒饭,放到莫凌风身边的床头柜上:“我在外面快餐店买的,趁热吃。”

快餐盒上,很清晰地印着“司机盒饭”四个字。

而且,沈菲菲知道,莫凌风是个对衣食住行非常有讲究的人。再加上出身富贵,哪怕是出来创业,也是摆足了架子,平时酒店饭店都是非五星级不进的。

尤其,莫凌风从来不去小馆子吃饭,哪怕是特色小吃都不会去尝试,他很讲究生活品质,所以沈菲菲特意买了一份司机盒饭给他,看看他在温饱面前,还会不会维持着他所谓的架子。

果然,莫凌风看着那份盒饭,并没有动,只是冷着脸问:“你来找我干什么?看热闹的?”

“贵族落魄,本身就很有看点啊”,沈菲菲笑着说,丝毫不隐瞒自己这次来的目的。

沈菲菲在屋子里随便转了一圈,最终目光落到垃圾桶里的一堆泡面盒子上,冷笑道:“没想到,你落魄成这样,还不肯回家,为什么?是怕你那几个兄弟姐妹笑话你吗?”

莫凌风被她说中了心事,不自觉地攥紧了床单。

他的确是香港莫氏家族的长子,可是莫氏家族的所有产业也不是他一个人的,他的母亲也不是他父亲唯一的女人。

尤其是港澳台那边,对待外室和私生子都格外宽容,甚至有些得宠的外室,还可以直接抛头露面。

莫凌风的母亲就算是保养得再好,也是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了,当然比不得外面那些年轻鲜嫩的小姑娘个。所以无形中,莫凌风就多了好几个他至今还不认识的兄弟姐妹。

所以莫凌风必须自己争气,如果他比不上他的兄弟们,就会被淘汰掉,甚至再差一点,以后就只能靠领家族基金混日子。

之前,莫凌风一心想娶沈念念为妻,除了喜欢她之外,也实现借助着她巩固和b市沈家的关系,让沈家助他在b市创下一片基业,这样将来回到香港,在他父亲面前才有拿得出手的东西。

可是现在,莫凌风只想地遁,压根儿不想回香港。

“你想东山再起,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莫凌风听到了她的话,蓦地一愣,抬起头来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在他看来,沈菲菲的智商不是很高,情商也就麻麻,所以经常在沈念念手里吃亏。可是现在,她却告诉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法子?

怎么忽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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