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混子的挽歌>第一零七五 林璇的闺蜜
自己的家,对吧!”

“没错!”看见林璇一脸幸福的模样,我心里也划过一丝暖流,似乎已经看见了多年之后,我们俩组成一个三口之家的温馨画面。

我和林璇一路聊着天,很快走到了酒店的房间门口,林璇选的这个房间是豪华型的套间,里面的衣帽间,客厅,还有棋牌室什么的都有,进门之后,林璇直接就去卫生间洗澡了,我则站在窗口,看着下面灯火辉煌的街道发呆。

最近这些年,我们跟在东哥身边,手里一直就不怎么缺钱花,平时大手大脚习惯了,对于金钱的概念也不浓,但是真等我和林璇两个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里,我才发现,原来我们两个头脑一热的私奔背后,还有着数不清的家长里短,和道不尽的柴米油盐,我是一个对金钱概念淡薄的小混混,而林璇更是从小到大衣食无忧的富家女,直到现在,她都没有为我们接下来的生活担忧过,但是我却做不到像她一样的乐观,因为我是真正吃过苦,受过穷的,我以往的种种经历告诉我,我们接下来的生活,肯定不会如林璇预期般的顺利,如今,林璇已经身无分文,而我的身上,也只剩下了两万多的现金,到了这一刻,我忽然感觉,我在祭奠葫芦哥的时候,学着他烧真钱的办法,可能真的是有些太过于奢侈了,可纵使手头已经这么紧了,但我还是没有动起向东哥他们要钱的念头,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自己出来生活,那么索性就断的彻底一些吧,最主要的是,我现在也很怕听到家里的消息,这应该也算是我在心中的一种逃避吧,归根结底的说,我还是舍不得家里那些人的,本想着跟啸虞他们借些钱,但同样打住了这个念头,现在林璇跟我一起离开,如果被房鬼子查到他们跟我有联系,撇去我跟林璇的安危不说,也容易给别人惹麻烦。

虽然心中多多少少的对接下来的日子带着一些担忧,但是不得不承认,对于过惯了紧张生活的我来说,忽然放慢节奏,每天享受着跟林璇在一起的二人世界,真心是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入住酒店的第二天开始,我和林璇就退了豪华房,换了一个普通的标准间,饶是如此,每天的房租也要将近九百块钱,加上两个人吃饭什么的,十天时间,我手里的两万块钱很快见了底。

经过十多天的休养之后,我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大半,虽然不算痊愈,但至少已经不影响行动了,尤其是床上运动,这些天里面,我每天在酒店养伤,几乎就没出过门,加上终日跟林璇缠绵,我莫名有了一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

……

这天晚上,我正躺在床上看电视呢,旁边的林璇忽然放下手机,一脸兴奋的看着我:“老公,咱们俩出去玩吧!”

“出去玩?去哪啊?”听说林璇要出门,我的心思也活泛了起来,这些天在酒店里憋的,我也感觉闷得慌。

“你还记得咱们俩当初在水泉县那个夜市喝酒的时候,我对你说,要带你去兴顺夜市吗!”林璇笑了笑:“我刚才跟我在这边的几个闺蜜联系了一下,跟她们说了我回到沈阳的事,而且她们听说我处了男朋友,也想跟你见一面,这样,咱们俩先去兴顺吃东西,然后我带你去见我的闺蜜,好不好?”

“行啊,走着!”听完林璇的话,我也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洗漱,随后两个人手拉着手离开了酒店。

当时沈阳的兴顺夜市尚未迁走,还位于铁西区的建设大路,等我走进兴顺夜市里面之后,看到这个全东北规模最大的夜市,感觉有些震惊,一条两三公里长的街道上,放眼一看,至少得有两三千个摊位,小吃、服饰、娱乐项目什么都有,街道上人声鼎沸,熙熙攘攘的特别热闹,还有不少外国人,在里面卖铁板鱿鱼和烧烤什么的,看起来特别逗。

“怎么样,我是不是跟你说,兴顺夜市比水泉那个小街道有意思多了!”林璇一边说话,一边开始拽着我往里面走,虽然这时候还是春天,但是来夜市玩的人已经很多了,而且其中还有很多小情侣什么的,林璇我们俩个也勾肩搭背的走在其中,感觉特别的舒适。

兴顺夜市里面的小吃摊位,粗略一数,得有上千个,我们俩一路打打闹闹的,在夜市里到处闲逛,遇见什么吃的也都会买一点,最后还不等夜市走到一半,我都已经撑的走不动路了。

我和林璇在兴顺夜市,一直逛到了晚上十点多,随后林璇接到了一个电话之后,拽着我离开夜市,直奔沈河。

二十分钟后,我和林璇走进了夜未央迪吧,在一个位置最好的卡座,见到了她的几个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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